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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确定

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佳木斯市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日前确定。此次调整政策是根据国家有关就业政策精神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全省统一执行。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有一定调整。
据了解,2011年,佳木斯市4555(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1968元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按实际缴费额的60%标准执行。4555人员享受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对2010年底前享受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到期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政策至3年期满。
其中,4050(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参照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非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984元标准执行。
新政策规定4050人员享受政策满3年未达到4555年龄的,暂不享受社保补贴,待达到4555年龄后,再继续按照4555人员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佳木斯市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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