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我省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我省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日河北省人社厅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从2015年3月1日起,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作出调整。
河北省各市、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高的为1480元,主要为石家庄、廊坊市区、唐山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计发基数最低的为1210元顺平县、唐县、阜平县等41个县。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核定领取3个月,计发比例为54%;满16年及以上的,核定领取24个月,计发比例为63%。
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待遇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规定科目列支。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同时,河北省还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调剂功能,统筹考虑所属各县(市、区)基金支出情况,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切实落实调标资金。对于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的县(市、区),由市级统筹基金调剂解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甘肃新增19个医改试点县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下一篇:市民参保两类商业医疗保险患H7N9禽流感可获理赔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