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大中专院校篇 个人自付费用比例及大病保险待遇

个人自付费用比例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及特殊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如下:项目类别个人先自付比例乙类药品15%治疗项目20%检查项目30%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30%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50%
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无需另行缴费,2015年度还可按规定最高享受12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
(1)参保人员住院或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资金支付50%。
(2)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资金支付70%。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大病保险 保险
上一篇:湖北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社保信息将全国联网
下一篇:常德我市开通全部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