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最大的弱点是只有储蓄功能而没有贷款功能。而即将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真正实现了的共济作用,可用于; 二是扩大了实施对象,覆盖面广,不设户籍限制;三是在制度设计上,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创新,确保实现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优质化。
主体: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
缴存主体:《暂行办法》指出,“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指、医院等。
非缴存主体:个体工商户、待业者、已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并不在列。
在权属方面,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今后深圳“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异地公司可为其派驻在深圳的人员按规定缴存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