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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新规定

新修订的《深圳市提取管理规定》本月起正式实施,其中不仅取消了住房消费提取后留存1个月缴存额的限制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前应已缴存12个月的限制,并提出从11月起每月都可以提取一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新政,旨在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
已发放个贷209亿
一直以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办理渠道都比较便民,但由于该市公积金业务开展时间较短,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积累不多,加上提取业务是在归集业务运行1年后、贷款业务是在归集业务运行两年后才上线的,因此提取和贷款发放的规模都还不是很大。据该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8月底,深圳全市累计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10.66万户,累计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762.10万户,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83.91亿元,职工累计提取公积金313.49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209亿元。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深圳及时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据悉,为了解决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深圳于2013年9月实施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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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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