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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大调整

记者日前了解到,从12月6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大调整,通过降低公积金信贷服务门槛,以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本次调整适用于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自住住房且未因购买该套住房提取过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市民。
本次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将贷款申请的准入条件由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调整为3个月,即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工作单位缴存不满3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适当延长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30年延长为35年,但不得超出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适度提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方缴存职工由40万元提高为45万元,单方缴存职工由30万元提高为35万元。降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下降为20%,降低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60%下降为40%。取消二套房贷款关于户型面积的限制。取消购买二套住房建筑面积只能小于144平方米的限制。支持贷款对象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实行公积金贷款审核认贷或认房政策。
采用查询申请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的贷款记录或者在房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房产套数作为认定标准。具体为:
1.申请人及配偶均无贷款记录或者在房产登记部门没有登记的房产,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2.申请人及配偶有且仅有1次贷款记录或者在房产登记部门的房产数为1套的,认定为第二套房贷款。
3.申请人及配偶已经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者在房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房产数为2套及以上的,则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贷款,不予发放贷款。下调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将职工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时开发商交纳的贷款保证金的比例由现行的10%20%,下调为5%10%。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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