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南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根据国务院《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提高住房缴存比例的批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12%的单位,应逐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所在单位在册人员上一年度12月份的工资总额计算,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允许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在册人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计提住房公积金,并依照相关规定限时足额缴存到位。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是多少?
下一篇:张家口市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