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暂行办法》出台

11月27日,记者从区人社局医保中心获悉,为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及“看病贵”问题,《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出台。
《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渝高校大学生、独立参保的新生儿,住院或是因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除按照医保基金规定比例由居民自付费用后超过一定额度的,都可以由大病保险资金给予医疗费用补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医保
上一篇: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解读
下一篇:重庆个人身份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出炉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