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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成都走马街附近一家医保定点药房看到,柜台上摆满了各种品牌的香皂、卫生巾、洗发香波、牙膏牙刷,甚至设有烟草专柜,消费者到此既可买药,也可买日用品,且可用医疗保险卡“刷卡消费”。
只见一位消费者拿出一张“四川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卡”,选购一块“舒肤佳”香皂后离去。记者就此采访了成都市社保局。社保局开始的反应是惊奇,但同时称,消费者所持医疗保险卡属于个人,卡上金额都是个人账户上的,归持卡人所有,按社保局的规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障司司长吴日图称,医疗保险卡不能用来消费日用品,药房更不能销售日用百货。医疗保险卡是个人日积月累的一份防患大病储蓄,只能用来支付药品消费。医疗保险另作他用的事已有先例,结果均被取缔。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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