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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市海曙区12315了解到这样一件投诉案件:李女士花2390元购买了某名牌电动车,并购买了失窃保险。车辆失窃后,该品牌电动车公司要求李女士先支付车价的55%货款,然后赔偿她原款型电动车一辆。李女士拿到车后发现,新赔偿的电动车与原款明显不一致,质量要差很多。同时,李女士被熟人告知其新车与近期宁波市大型超市内正在出售的价格为1300元左右的电动车同款型。此时李女士才觉得该保险有诈。记者来到鼓楼步行街的一家电动车销售点,售货员向记者介绍,买一辆价格为2490元的电动车厂家送一年期失窃保险。记者进一步了解后获悉,在一年的期限内,前半年失窃,消费者再次购买该品牌的电动车可以获得800元的理赔,后半年失窃只能获得350元的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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