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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章,我们主要来讲讲农村医保改革的合作事项,感兴趣的话不妨看看。
农村医保改革的合作事项
要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成本,医疗的资金不得用于解决乡(镇)卫生院的“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人员、设备配套)和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规定以外的其他开支项目。
要合理解决农村卫生人员的待遇,村集体卫生组织的乡村医生收入不低于当地收人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搞好培训,到2000年使全国80%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水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岗位。
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地区农村卫生工作较其他地区面临更多的困难,因此,政府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可能安排必要的资金,帮助贫困地区重点解决基础卫生设施,改善饮水条件和防治地方病、传染病。对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基础较差的贫困地区,要组派扶贫医疗队进行对口支援和扶持。
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良好的健康素质,是消除贫困,实现小康,国富民强的基本标志。为了实现本世纪末“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各地要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当成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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