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销范围小编介绍,新农合大病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目前,各城市的新农合二次报销政策是不一样的,建议大家可以向当地的新农合经办人咨询了解具体的二次报销范围以及报销手续等问题。
城市案例:河南省新农合二次报销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
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以下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1.超出《河南省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以外的药物费用;
2.超出《河南省新型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项目费用和符合规定但超出限价部分费用;
3.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
4.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5.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