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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大病医保

我省大病医保报销不设病种限制自付部分年度内累计后超过限额也可享受报销报销不设限封顶针对因病致贫,近日国务院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大病医保。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医保,至今报销比例已提高至55%至75%,超出了国家要求50%的标准。启动大病医保不分病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医保,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这就是大病医保。
我省从去年1月起,启动大病医保以来,就规定了不设置病种限制、不设置报销上限,只要住院看病结算时自付部分超过当地的起付线即可享受。也就是说,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能否报销,不按照参保人报销的病种是什么,而是以参保人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在药品报销目录中。
目前,辽宁执行的药品目录,其中15%的内容为辽宁省可调节的,其余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今年报销比例最高75%辽宁省大病医保各统筹地区依据属地自身情况,多采取分段报销的方式,即自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花的越多报的越多。去年平均报销比例在50%-70%之间,今年年内,我省平均最低报销比例将提高5%,其他段的报销比例,各市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我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将达到55%至75%。这部分资金将由统筹基金出,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
慢性病累计超限可报销根据现规定,辽宁省各统筹地区考虑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及参保人员的构成情况,大病起付线一般设定为本市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100%之间,目前各市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设定在1.2~1.8万元左右。除单笔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可享受大病医保外,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来支付。这主要针对的就是部分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很高,就可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为减轻城镇居民个人经济负担,参加大病医保所需费用全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不需另行缴费即可直接享受待遇,报销不设限封顶。省直公积金职工,只要缴存满三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新政策让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职工比以前少等三个月。
近日,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贷款政策。根据新政策,凡缴存职工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即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而此前是六个月。调整经济适用房贷款政策,购买经济适用房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除政府补贴额,首付比例、贷款额度根据所买房源类型参照相应贷款政策执行;根据以前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总房款要扣除政府补贴金额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取消购房时限,不再规定所购住房办理贷款的时限,只要担保和房产部门可以操作,省直公积金即可办理。取消异地贷款三方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不再要求借款人、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中心和省直公积金中心签订的三方协议。
据了解,和沈阳市的公积金政策相比,省直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更加宽松。省直公积金无论是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只要具备偿还贷款能力,贷款的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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