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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即将开始,参保时间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
小编了解到,成年人、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含新生儿),均按每人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及1张一寸白底彩照;续保的城镇居民持参保人员社保卡到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街道社区登记参保并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首次制卡或老卡更换金融社保新卡免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新生儿出生30日内,监护人可持新生儿入户证明、出生证,向所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后可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予办理,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需续缴下一年医保费。
此外,根据相关政策,2016年度的医保政策将有所调整,比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由80%提高至85%。保底报销制度也有所调整,对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原实际报销比例低于40%的按40%比例报销,现调整为按45%比例给予报销。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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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参保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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