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广州拟将免费享受退休医保条件提高五年引争议

“意见稿”说:“本条例实施后新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五年的,不再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在本市继续参保缴费至规定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本条例实施之日前参保并缴费的人员,按原规定执行。”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从10年延长到15年,会否加重参保人负担?其实,广州现在10年的规定在国内算是最低的了,有的地方规定累计缴费要达30年,“意见稿”虽然延长了,但在国内仍属“最优惠”。而且,“老人老办法”,这是针对今后的新参保人。随着社保制度日益完善,今后工作的年轻人缴满15年是常态,因此估计影响不大。
但“意见稿”也给人“想象空间”:
其一,合资格人士范围是否扩大?广州医保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之分,目前只有“职工医保”累计缴满10年后才能享受免费退休医保,若按照“意见稿”,是否意味着面向小孩、非从业居民以及部分老年人的“居民医保”也将有这种待遇?比如,一名小孩出生参保,未到高中毕业,就缴满了15年,以后不管情况如何,是否退休后都可回广州享受免费退休医保?
其二,会否造成新的空白地带?由于“居民医保”缴费比“职工医保”低得多,目前不算为缴费年限,若按“意见稿”,假如今后“居民医保”符合条件也能纳入免费退休医保,但又“老人老办法”,岂不是此前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老人”,反而不能享受退休医保?
其三,缴费年限能否更人性化?“意见稿”称,不满15年可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假如一个人60岁时因特殊原因只参保了一年,那还得缴到74岁才能免费享受退休医保,其意义无疑大打折扣。能否规定续缴到一定年限后(比如5年),达到一定岁数,就可“一次性补缴”?
笔者还有一种担忧:即便“意见稿”实施,这个“15年”可能还会有变化。国家正在推进医保异地接续,很大的障碍就是免费享受退休医保的条件不统一,有的地方要求“买满10年”,有的地方却要求30年,如何接得起来?是否应该学学养老保险,全国设定统一的累计缴费年限?从国家层面重视此事,宜早不宜迟。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退休 医保
上一篇:保监会:关于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及相关使用规范
下一篇:关于商业医疗保险保单的五个解答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