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自治区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增血友病等四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为减轻参保职工患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结合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际,2015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血友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风湿性心脏病、耐多药结核病(MDR-TB)等四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上述四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比例为: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按先行自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新增的四种门诊特殊病,实行年度统筹基金限额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太原:政府、个人、商业保险共同分担大病风险
下一篇: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