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泗洪县“大病保险”暂行制度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看病负担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自今年7月起,泗洪县实施 大病保险 制度(暂行)。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身患重、特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医疗救助后,可由商业保险机构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
首年度赔付起付线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支出1.3万元,达到起付线后将由商业保险机构进行不低于50%的再次赔付。起付线将根据物价等因素每年做适时调整。该制度的执行由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协调操作,参保群众和单位只需保证不中断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大病保险 参保 保险
上一篇: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参保无需再缴费
下一篇:海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十问:患者医疗费最高42万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