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我市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记者昨日获悉,从今年7月起到明年6月,我市的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将调整。
市人社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2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7.42元,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福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404.4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2022.25元/月。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应在今年6月29日前将参保职工的工伤、生育缴费基数调整到位。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社会组织参与大病医保有利于社会进步
下一篇:我县将探索“新农保”与计划生育政策衔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