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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鉴定出炉 羊水栓塞属于疾病死亡非医疗事故

曾经轰动一时的湖南湖南湘潭产妇羊水栓塞事件日前鉴定结果已经出炉,鉴定组表示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而媒体大肆宣扬的医院责任,仅仅是与患者家属信息沟通不够充分有效,引起患者家属不满和质疑。
经湘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组依法依程序鉴定,湘潭县妇幼保健院“8·10”产妇死亡事件调查结论为产妇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
同时调查组也指出,事件中医方与患者家属信息沟通不够充分有效,引起患者家属不满和质疑。 专家鉴定组根据患者的孕产史、临床表现及相关检查结果,认为医方对产妇入院诊断和分娩方式选择正确。在整个抢救过程中,湘潭市和湘潭县卫生部门和院方竭尽全力对产妇进行了抢救。为抢救产妇生命,湘潭市卫生局和湘潭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及时启动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组织市级专家和医院工作人员抢救产妇生命,整个抢救过程持续9个小时。在产妇三次出现心跳骤停的危急情况下,现场医务人员始终在积极抢救。
湘潭市医学会专家鉴定组合议认为医方羊水栓塞诊断成立,对羊水栓塞的处置措施符合医疗处理原则,患者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死亡是其疾病本身发展的不良转归,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产妇抢救过程中,医方虽然多次与家属谈话,也进行了病危告知,但沟通不够充分、有效,对“羊水栓塞”病情凶险性和病程发展趋势向产妇家属解释不充分,没有让产妇家属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产妇死亡后,院方没有及时、直接告知家属产妇死亡信息,引起产妇家属不满和质疑。 疾病死亡意外险不赔 合同约定的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非本意的使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该客观事件为直接原因导致其身故或残疾。若在产妇死亡事件当中,当事人是由于医院事故意外等造成的死亡,则是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而根据鉴定结果,当事人的死亡原因是自身疾病所造成的,所以意外险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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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疗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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