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大额医疗保险金额和支付标准调整

我市自2002年建立大额医疗保险以来,为防止参保职工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获得了参保职工的好评。但近年来随着医疗费用的急剧增长和参保职工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原有的保险金额和缴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大病医疗需求。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职工,确实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经市医保中心反复研究测算,对大额医疗保险金额和支付标准调整如下:
一、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由每人每月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其中企业为职工、包括退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60元,职工(含退休人员)本人每年交纳36元。即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由60元调整为96元。
二、大额医疗保险费年度内报销金额由15万元调整为1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20万元)。
三、对急性和抢救性的大病患者使用的丙类药品费用由原来全额自付调整为按50%的比例报销。
四、其他支付项目和报销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东营7月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下一篇:赣榆:“医疗保险开放性服务平台”运行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商业长护险... 2026-04-30
  • 车损险是否有必要购买?不同用车... 2026-04-29
  • 蓝医保中高端2026全面升级!可赔... 2026-04-23
  • 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商业车险和... 2026-04-14
  • 交强险怎么查询?免费查询渠道汇... 2026-04-14
  • 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意思?赔偿范... 2026-04-08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