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山东省日照市出台市直特保人员医疗保障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特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日照市近期出台了《日照市市直特保人员医疗保障办法》(市政府第86号令),对市直特保人员医疗保障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市直用人单位特保人员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特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适用本办法。
?日照市市直特保人员(离休人员、老红军、建国前老工人、1-6级残疾军人、1-6级伤残警察)就医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凡是在本市居住的特保人员可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选一所,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其中在本市非市区居住的特保人员,还可以在居住地就近再选择一所公立医院作为本人定点医院。异地居住的特保人员应当选定当地一至两所公立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
特保人员定点医院按年度选定,由所在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定点有效期限为一个自然年度,一年内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当年12月确定次年度定点医院时变更。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医疗保障 医疗
上一篇:左权县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下一篇:新农合大病保险现可报销20种重大疾病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