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失业女性生育可领3倍失业保险金

记者从江门人社局获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据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举例介绍,目前江门市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904元,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加发2712元的失业保险金。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政府同意实施《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下一篇: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险 可以不用办理报销预登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