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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调整“老军工”社保待遇

明年,“老军工”等三类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待遇将调整。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政府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南京将对符合《关于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和医疗补贴办法的通知》、符合《关于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的通知》、符合《关于调增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部分精简老职工生活补助费人员和保养人员保养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障待遇进行调整。
据介绍,对于“老军工”,每年年初,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增加的金额,相应提高“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上限。参照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及“四走访、五慰问、六服务”等社会化管理服务。
对于“老知青”,每年年初,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增加的金额,相应提高“老知青”的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在申请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其生活补助费或保养金补贴不纳入家庭收入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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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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