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近日,铜川市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
下一篇:福建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