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山东青岛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我市自2012年7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由此填补了我国老年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空白,开启了我市“医养康护”新型养老模式的新起点,尤其是解决了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护问题。
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社保基金出资3亿元,建立了这一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其覆盖范围包括: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城镇非从业人员,均应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预计该保险覆盖参保职工、参保的成年居民等近290万人。该制度细化明确规定了长期护理保险办理条件。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报销比例,该制度中规定:接受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发生的医疗护理费不设起付线,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这一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以来,大大减轻了失能老人家庭负担;优化了医疗、养老资源配置;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太平洋保险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浙江台州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下一篇:龙岩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