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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已实现联网结算

记者从山东聊城市人社局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试、完善,聊城市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系统已进入正式运行。实现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网络架构的全面建立,能够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据悉,凡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被认定工伤,或经批准需要继续治疗(康复)的,不需再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均可以通过结算系统同定点医院联网结算。该系统的运行实现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网络架构的全面建立,能够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的实现,将大幅度提高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的数据共享范围,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效率。同时,工伤职工住院时本人及其单位不必再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大大减轻了垫资压力,同时也省去了工伤职工到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的环节。
联网结算的实现减少了医院对工伤重症职工垫付巨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免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真正实现了职工及其单位、定点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三赢”。
据了解,自2013年9月1日起,聊城便开始启动工伤医疗(康复)待遇与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联网结算。即凡是已经认定了工伤的工伤职工,需要继续治疗或进行康复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意见、单位同意、经办机构批准后,在联网协议医院治疗(康复)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项目和标准的费用,可由经办机构与协议联网医院直接结算。截至目前,市直已纳入联网结算的协议医院有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聊城市中医院、鲁西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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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医疗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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