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青海建立医疗保险周转金的相关制度

记者今天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和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压力,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减轻群众负担。
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各统筹地区下发了《关于预拨医疗保险周转金的通知》在全省建立医疗保险周转金制度,并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医疗保险周转金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支付,用于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额、缓解定点医院资金压力的周转资金。医疗保险周转金金额将以各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拨付统筹基金的月平均额为基数按不同比例预拨一个月的资金。医疗保险周转金在每年年初预拨,年底前结算,保证周转金当年内结清。
具体拨付比例明显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对乡(镇)、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按90%、80%的比例预拨,对其余定点医疗机构将按50%的比例预拨。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医疗保险 医疗 保险
上一篇:江西规定大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25万元/年
下一篇: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商业保险优化医保体系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