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上海将门诊煎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范围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上海市政府关于振兴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有关精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将门诊煎药费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通知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门诊煎药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帖2.5元,其中1.5元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具体报销比例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剩余1元由个人现金支付。本市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照以上规定执行。本市老红军、离休干部、一~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实行个人自负医疗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解读抚顺医疗保险新政策给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