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张掖市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将进行调整

经张掖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起,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将进行调整。
调整具体标准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内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由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0元、500元、700元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100元、300元、700元,统一调整为500元、700元和1000元。城镇职工、居民在异地居住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按照统筹区内三级医院标准执行。城镇职工、居民在统筹区外就医和出差、探亲、学习期间发生的紧急抢救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省内2000元,省外3000元。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低保人员在统筹区内一、二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其起付标准按住院医院的40%执行;在三级医院住院及统筹区外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与其他参保人员同样对待,统一按上述标准执行。太平洋保险为您提供全渠道一致、优质的售后理赔服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北京每千人拥有的病床、医师数量排名靠前,达到国际水平
下一篇:居住、派驻上海的福州市本级医保参保人员不用再为报销医保而奔波两地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