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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农合大病救治病种扩大为40种7月启动补充保险

“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50元,大病救治病种也由卫生部规定的20种扩大到40种,目的就是更好的解决老百姓看病就医贵的问题。”
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50元,大病救治病种也由卫生部规定的20种扩大到40种,目的就是更好的解决老百姓看病就医贵的问题。18日,针对吉林省新农报销问题,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副处长沈文生表示,除了增加大病救治病种,还将于7月份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大病救治病种增至40种
沈文生说,吉林省按照《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意见》精神,全面推开终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等18种大病的医疗保障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本省情况,将医药费用较高的重型病毒性肝炎、关节置换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保障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吉林省重大疾病病种先于国家扩大到了40种。且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不低于7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10倍以上。并要求建立起分工协作转诊机制,逐步形成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县级医疗机构重大疾病诊治能力,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提高基金的利用率。补充保险7月份正式启动
除此之外,今年我们将正式启动新农合补充保险,打个比方,患者入院产生医药费2万元,新农合报销约1.2万元,去除5000元的起付段费用,剩余的3000元就可通过补充保险再报销1500元。沈文生表示,目前,该项目正在招标,预计7月份就可正式建立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省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据介绍,将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试点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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