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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费医疗人员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涉及区县级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共约45万人
2011年1月1日开始,本市16个区县约45万名公费医疗人员将正式结束公费医疗,统一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他们将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一样,有多家定点医院可选,并持社保卡就医。
继2009年西城、海淀、平谷三个区试点后,2010年年底前区县公费医疗制度将全部并轨,2011年1月1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统一性的区县公费医疗改革指导意见已于年中下发,由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改革方案。目前,通州、朝阳、大兴等多个区县制定了改革方案。由于区县财政差异,造成了原有各区县公费医疗标准高低有别。像平谷区,在职人员全年门诊包干只有350元,退休的也才600元。另外,还存在不能选择定点医院、垫付资金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弊端,所以一些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也盼望早日纳入医保。纳入医保后,公费医疗人员将与企业职工一样,统一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职工一个年度内的起付线是1800元,超过部分报销70%,个人负担30%;在社区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退休人员一个年度内的起付线是1300元,超过部分,不满70周岁的报销85%,个人负担15%;70周岁以上的报销90%,个人负担10%。同时,各区县还将根据情况自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与企业职工一样,个人可从全市1800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4家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其中A类、专科、中医医院免选),费用随时申报。而改革前,多数区县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职职工只能选1家医院,退休人员也只能选2家医院,就医局限很大。
另外,纳入医保的区县公费医疗人员持社保卡就医,个人无须垫付医疗费。目前,各区县公费医疗人员的社保卡正在发放中。据悉,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主要分三级,包括中央、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涉及160多万人。2010年先行启动的是区县级公费医疗人员,包括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预计涉及人数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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