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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印发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物价局:为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推行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提高参保患者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物价局二○一二年八月十日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44号)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参保患者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决定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付费方式改革,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病种定价收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以病种结算支付,充分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以部分重大疾病试点,逐步推行按病种收付费。
二、试点病种
(一)儿童白血病: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组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儿,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患儿,实施全程规范化治疗。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含14周岁)的参保儿童,凡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具备相应手术指征的,实施手术或介入治疗。
(三)乳腺癌手术治疗: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C50)行乳腺癌改良根治术、乳腺癌保乳术、乳腺癌根治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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