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江苏宿迁市结合实际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近日,从市政府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该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本市县城以上(含县城)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能覆盖的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以县、区行政区域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直单位非职工城镇居民纳入宿城区统筹。
中央和省驻宿单位的非职工城镇居民参加当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筹集,筹资标准应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居民承受能力和医疗消费水平合理确定。现阶段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60元)的标准筹集。
此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补偿标准应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住院补偿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门诊费用可限制在居住地社区级定点卫生机构使用,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分段累加比例计算后,再分别按100%、95%、90%计算实际补偿数额。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江苏宿迁市邀请有关专家对市县(区)乡涉农部门负责人进行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培训
下一篇:海南三亚市委决定降低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数量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