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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东湖全省率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试点

3月25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政府得知,该区将于4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试行《东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也标志着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凡未参加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的东湖区户籍城镇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分成年居民和未成年居民两类人群,分别每年个人缴纳144元和60元保费,政府相应补助96元和40元保费,则可分别享受到最高每年看病补助2万余元和3万余元的实惠。该区还将由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让参保群众在社区看病免收挂号费和诊疗费,并对医疗费用实行优惠。
同时,该区还将对低保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和失业的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六类参战人员实行保费全免,使这些特殊群体得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保障,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据东湖区邹区长介绍,经初步估测,他们东湖区有21.1万人符合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邹区长还说,目前他们已有51个社区医疗服务站和8个医疗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他们从区财政划拨1000万用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为顺利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区前期已对辖区10个居民状况不同的社区进行了入户抽样调查,在全区逐户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同时印制了14万份《东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册》,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从3月25日开始,该区的居民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从4月1日开始,参保对象就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了。
另据了解,作为试点城区,该区推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为南昌市推行这一制度奠定基础,提供依据。名词解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引导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家庭(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没有覆盖的人群作为救助对象,建立起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最低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百姓们俗称的全民医保。这项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参保居民支付大病费用,而且兼顾了补助居民日常的小病和慢性病费用,可有效缓解城市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出现。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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