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7月1日起,洛阳市将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范围

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不少医疗机构会配制、自用一些固定的处方制剂,给病人使用,但有的制剂疗效较好、价格适中,却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今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我市计划自今年7月1日起,将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需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自愿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重点是《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没有的针剂、合剂、膏剂、搽剂等疗效确切的治疗性药品。每年度申请时间截至4月30日,今年的申报工作截止日为5月2日。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医院制剂不纳入申报范围: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解酒药、性功能增强药、治疗不孕不育症等制剂,用中药饮片及药材泡制的各类酒制剂,果味制剂(儿童用药除外)、口服泡腾剂、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不符合《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剂。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湖北省荆州市调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
下一篇:洛阳市城镇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结算的措施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