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保底额。70周岁以下退休(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账额低于70元的,其差额部分由统筹基金补足到70元/月;80周岁及以上退休(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账额低于150元的补足到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