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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通市政府批准,《南通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本月起实施。5日,市人社、卫生、财政等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南通将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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