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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参保单位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本月起,市区(不含通州区)两万多家参保单位进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昨天,从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对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的21105家参保单位进行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一轮浮动费率。费率调整后,其中522家单位费率上浮,449家单位下调,其余单位费率实行所在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相关单位可登录南通工伤预防网查询具体规定。
此次费率调整主要是根据影响工伤保险费率的要素作用不同,设定不同的权重,经综合评定后确定浮动费率。对上一期支缴率、工伤发生率较高,重伤、工亡或者职业病职工人数超标的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对其采取费率上浮的政策。同时,相关部门将会对此类单位加强监督,着重加强对其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评估等工作的检查力度。而对上一期较好地完成工伤预防工作,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偏低,重伤、工亡及职业病人数也未超标的用人单位,则采取费率下调政策,并给予一定工伤预防政策支持,鼓励其进一步重视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泰山告诉,我市在2004年之前工伤保险实行的都是同一费率,2004年之后则推行了行业差别费率。2006年起则实行了浮动费率,根据工伤基金运行情况,1至2年调整一次。今年开始根据全省情况,统一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而实行浮动费率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提高广大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意识,推动他们加强自身工伤预防宣传工作、自觉将工伤预防培训纳入本单位培训体系,进而形成工伤预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工伤发生。王泰山表示,目前从国家顶层设计看,工伤保险承担的项目越来越多,工伤待遇也越来越高,其不仅有效保障了职工权益,也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今后,我市工伤保险工作还将着力提高企业、职工自身的预防意识,继续构建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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