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日照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日照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进行调整,7月10日前完成所有调整工作。据悉,此次调整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待遇调整的时间是从2014年1月1日起。
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进行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威海享生育保险待遇需一胎生育证明
下一篇:潍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底并轨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