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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城乡有关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经验全省获好评

昨天,绍兴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医改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交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认为绍兴这一成功经验值得在全省其他地方推广。
绍兴自去年下半年被确定为省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城市以来,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作为大病保险机构,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在市区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采取五统三分的做法。五统即统一制度框架、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社会保障卡、统一承办方式、统一监督管理。三分是指市县两级分别筹资、分类补助、分灶结算。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发生大病保险报销276人次,报销金额107.10万元。专业人士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居民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将越来越多。
据透露,下一步,绍兴将开展一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回头看,重点对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专项检查,并适时提高一批重特大病种的报销比例。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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