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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生将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我省大学生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意见规定,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 该意见同时要求考虑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的医疗救助需求,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有关专家分析,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校和学生家庭的负担,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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