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12月1日起哈尔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提高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4年12月1日起,哈尔滨市再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扩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项目、将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建立个人账户药店购药“家庭共享”模式、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4年12月1日起,哈尔滨市再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水平。首先,提高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超过300元部分由个人自负。其次,扩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项目、将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建立个人账户药店购药 家庭共享 模式、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项目。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上海市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相关规定
下一篇:明年大病保险将在山西全省推广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