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山东城镇新生儿医疗保险可落地参保

针对新生儿免疫功能发育不成熟,出生后发病率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新生儿医疗保障水平,济南市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新生儿有关参保政策的通知》,对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
针对新生儿免疫功能发育不成熟,出生后发病率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新生儿医疗保障水平,济南市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新生儿有关参保政策的通知》,对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 通知规定,2012年4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对应年度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出生后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仍按现行政策规定,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济南市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每人每年只需缴纳4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山东临沂推行新居民大病保险 最高可补30万元
下一篇:宁夏:参保人员骗取基本医疗保险最高5倍罚款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