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古蔺县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古蔺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据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列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段赔付比例为: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0.7万元(含0.7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按50%赔付,2万元(含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按60%赔付,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70%赔付,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按80%赔付。大病保险实施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次报销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政策不再执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大病医疗互助可以税前扣除吗?
下一篇:大理州医保卡余额查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