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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非常有限,表现为医疗费用补偿有一定的给付上限和报销范围。针对超过社会医疗保险规定范围以外的服务需求问题,商业保险公司叮通过提供一些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如住院津贴保险和特定疾病保险来补偿患者的自付费用和收入损失。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自愿投保、保障全面的优点,在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满足部分特殊人群较高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同时,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在医疗费用支付上的限额使得许多大病患者的高额费用无法得到充分保证,给患者家庭和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问题,商业健康保险可通过提供大病高额费用保障来给予补偿。
  对于大量没有医疗保障的人群,如部分三资企业或私营企业的员工、个体工商户、职工家属、少年儿童等城镇非劳动人口以及部分富裕地区的农民,商业保险公司可向具提供自愿参保的、长期的综合医疗保障来实现对社会医疗保险在范围上的补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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