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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记录册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加强门急诊就医管理,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从9月15日起开始全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记录册制度,凡是医保参保人员就医都要使用由市卫生局、市医保局统一监制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该制度规定,由医保参保人员自行保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须同时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和社保卡;离休干部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须同时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和离休干部医疗证。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对部分目前未领到“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的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国庆前前往单位领取,如单位没有可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查询或领取。如果要咨询“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有关问题,可查询上海医保网。
9月15日起将全面推行“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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