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困难家庭成员重疾 最高可获10万元救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在原来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基础上增加了享受市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复退军人家庭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其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由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大病保险待遇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个人自费部分给予救助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此外,火灾、家庭成员溺水或触电等被归类为突发意外事件。
造成家庭唯一居住房倒塌或变危房的,临时救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造成家庭成员死亡的,临时救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造成家庭成员伤残的,临时救助标准调整为以5万元为基数,参照东莞市自然灾害伤残等级及救助比例给予救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救助 家庭
上一篇:为什么3岁之前的重疾赔偿需按比例呢?
下一篇:重疾提前给付要弄清 报案千万要及时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