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我市将为低保户设立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率领的检查组昨天下午来到低保户何松华家里。
何松华患有肾病,孩子上学,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每月7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和妻子打零工的收入。陪同视察的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说,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的“就医难”问题,早在2000年,深圳市就初步建立起面向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该制度基本解决了低保对象日常门诊看病问题。据了解,市民政局已经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政策,目前正提交有关部门审查,可望于近期出台。按照这项政策,凡是18岁以上的低保对象全部参加此项保险,一旦发生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情况,可以按照参保时间的长短报销不等的住院治疗的费用。据透露,按规定参保不满半年者可以报销1万多元,参保达到一定年限的,最高报销额度可能达到大约10万元左右。
这部分费用主要来源于深圳福利彩票公益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今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重大调整
下一篇:一人在京打拼如何养全家 先给自己补充重疾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