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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启动

2013年青州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人均360元,为有效解决农民大额医药费用负担,提高新农合制度对身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今年,青州市为参合农民购买了人均费用为15元的大病保险,所需费用从新农合基金中支出,不增加农民的个人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部署,以省为单位统筹建立。
近日,青州市正式启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目前,正在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符合报销条件的参合农民进行补偿,3月底将实现与新农合同步补偿。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再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偿比例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在今年的新农合补偿方案中,20类重大疾病执行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上转到青州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为1000元。
20类重大疾病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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