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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从朔州市医保中心获悉,近日,朔州市调整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医疗保险保障体系,确保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调整后的医保待遇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每人每年由现在的6万元上调至8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限额每人每年由现在的30万元上调至40万元;重特大疾病保障补助每人每年由现在的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三项合计最高限额108万元。与此同时,转诊转院报销比例也得到了调整: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在报销时仍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即:1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上调至87%,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90%上调至92%。一些门诊大额疾病年门诊封顶限额也做了调整,如:恶性肿瘤在确诊或手术后门诊放、化疗待遇期2年,年门诊封顶限额30000元,2年后转为恶性肿瘤口服药物治疗,年门诊封顶限额10000元;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年门诊封顶限额10000元;5年后各类恶性肿瘤无复发或转移的门诊大额疾病待遇终止享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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